为有效缓解青年教职工入职住房问题,不断提升教职工生活居住环境,更好的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住房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俞海洛 孙柏梁
副组长:张清华 王新杰 徐春华 赵 飞 赵金安
周华锋
成 员:高红艳 魏改霞 李春广 降雪辉 魏东东
李攀峰 各二级学院院长、其他行政教辅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李攀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房源明细
(一)东校区双创园一号行政楼4-7层合计95间;
(二)西校区学生公寓楼。
三、分配方式及原则
(一)青年教职工住房属于教职工过渡住宿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进校三年时间,三年后需按时搬离出教师公寓,三年后若有个别因生活贫苦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住宿的教职工,需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总务处汇总后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可再延迟住宿两年,两年后需按时搬离;
(二)符合分房条件的教职工学校统一安置住房,不再发放住房津贴;
(三)凡在新郑已购房教职工以及在医养中心、米克公寓等安排住房的教职工不再参与分配,按照教职工的职称、学历、在校服务年限及获奖情况等积分排序分配,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总务处将严格按照积分进行汇总排序并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以教职工积分多少为入住凭证,凭积分多少按顺序由总务处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分配住房;
(五)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教职工,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办理;
(六)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原则;
(七)紧缺专业急需原则;
(八)服务教学原则。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符合入住标准的教职工认真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住房申请表》,个人提交住宿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承诺书)→院(部)等单位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审核签字→总务处审核签字。在行政管理中心总务处办公室(108房间,办公电话:0371—62611175)登记备案;
(二)教职工个人积分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审核确认;
(三)总务处将积分情况报送校长办公会研究,根据校长办公会纪要执行。
五、申请标准
(一)2020年5月1日以后入职的教职工;
(二)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家在外地且新郑无住房和家在新郑且未居住在(神州路以西、炎黄大道以北、新村大道以东、万邓路以南)区域的教职工符合均可以申请住宿。
六、收费标准
(一)双创园一号行政楼物业管理费标准(110元/床位/月);
(二)西校区学生公寓楼物业管理费标准(210元/间/人/月,2人(含2人)以上合住免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单独核算);
(三)教职工入宿和退宿当月住房物业管理费用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四)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电费0.6元/度,水费1.8元/吨,空调取暖费(待定);
(五)为保证教师公寓资产不受损坏或丢失,教职工入住时需在财务处缴纳住房押金,双创园一号行政楼教师公寓住房押金为1000元/人,西校区学生公寓住房押金为500元/人;退房时,总务处将清点住宿用品,如住宿用品无损坏丢失、卫生合格的,将全额无息退还;否则,由总务处出具建议,从押金中扣取相应金额,用于维修及房间卫生保洁。
七、退房手续
入住教职工办理退房手续的程序为:
(一)入住教职工主动退房或经查处不符合入住标准的教职工提交退房申请(见附件);
(二)将房间内自己的个人物品腾空,卫生打扫干净,不影响再次居住;
(三)学校财务处根据总务处验收意见结清所有费用,如房屋破环严重者,由入住教职工承担相应损失。
八、公寓管理
(一)入住教职工要服从正常合理的调配,无故阻止他人入住或不听从管理部门调配的,学校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入住资格;
(二)入住人员要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和各类设备,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节水节电,服从物业管理;
(三)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是本人居住,严禁转租或转借给学生或其他人员(包括父母、子女、亲友、同事等),经举报属实违规住宿教职工,将按照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的十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监督部门从重处理。
九、其他
(一)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总务处所有;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师公寓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