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后勤处

通知公告

校内施工通告

发布者:  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0:00  浏览:

各单位:

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校内工程建设已成为学校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校内施工的管理井然有序,避免校内施工对师生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预防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特此通告如下:

1.所有校内施工项目,需提前在后勤处填写施工登记表方可入场。

2.各施工对接单位即为校园内责任单位,(例如:后勤处对接校内外墙砖,后勤处为责任单位,建工学院安装空调,建工学院为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及时与后勤处做好对接工作,避免造成因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3.施工期间需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施工中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4.对教学楼的基础设施施工需在不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5.根据师生活动范围,搭设防护通道,并在显著的位置张贴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等,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6.文明施工,不得破坏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否则要加倍赔偿。

7.施工材料只允许在放学后或周未运送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需提前跟后勤处沟通协商,经同意方可,同时,进料各路段、路口要派专人看管,预防师生与供料车队混行,决不允许任何损伤师生安全的情况出现。

8.临时用电设施需跟后勤处协商,线路必须规范整齐,做好绝缘措施,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9.施工后建筑垃圾施工方需及时处理干净或与后勤处协商拿出处理方案。

10.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施工方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责任由工程负责人承担。

11.以上情况后勤处有权利对施工方进行监督,如若发现有违反规定情况,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施工方处以2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

后勤处

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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