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后勤处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环节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0:00  浏览: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

为了进一步开展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简化办事程序,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办理程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保职工(家属)可持身份证(社保卡)、生育证、住院证可在就医前3日内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消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环节。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1日起执行。

新郑市社会保险局

2016月4月6日

版权所有: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后勤处    后勤处电话:0371-6261117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邮编:451100 E-mail: zzhxxyhqc@163com